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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适用范围(第1条)

  • 由酒店与客人之间达成的住宿合同和相关协议,应遵守这些条款和条件以及《房屋条例》的规定。本文和《房屋条例》中未规定的任何细节均应受法律法规和/或公认惯例的约束。
  • 任何长期住宿均不得产生合法居住权。
  • 这些条款和条件以及房屋条例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住宿合同申请书(第二条)

  • 拟提出住宿合同的人应在旅馆规定的日期之前将下列情况通知旅馆;暂不接受临时申请。
    在酒店接受申请后,住宿合同将视为已订立。
    • 待容纳的每个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年龄,性别,国籍和职业;
    • 住宿日期和预计抵达时间;
    • 过夜数:
    • 容纳人数;
    • 提出申请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支付住宿费的人的姓名和联系信息(根据附件1中显示的基本房费);和
    • 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详情。
  • 酒店要求客人提出以下要求,以扩大住宿范围,超出前款第(3)款的住宿次数。如果客人在指定日期之前未能满足以下要求,则可能会拒绝长期住宿:
    • 提前通知住宿日期和时间表的变化;和
    • 提前支付住宿费。
  • 旅客与旅馆之间在细节上的任何差异,包括住宿日期和申请细节,均应视为第10条第1款中规定的住宿合同的取消。旅馆不承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取消预订的客人。
  • 如果确定住宿合同的申请不符合这些条款和条件和/或《房屋条例》的规定,或者客人不适合住宿,则酒店可以在签订住宿合同后取消住宿合同。

●保证金(第三条)

  • 在接受住宿合同申请后,酒店可能会要求在整个住宿期间的住宿费用限制内支付保证金。
  • 如果在酒店规定的日期之前未支付第1条规定的保证金,则住宿合同申请将失效。

●注册(第4条)

客人应在住宿当天在酒店前台登记以下信息:

  • 第2条第1款规定的细节;
  • 国籍,护照号码,进入日本的地点和日期(非日本人);
  • 日期和预计出发时间;和
  • 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详情。

●住宿费的支付(第5条)

  • 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以日本货币或通过酒店可接受的借记卡,信用卡或其他付款方式支付住宿费用,以支付整个预期的住宿时间。
    但是,不接受个人支票。
  • 由客人以外的其他人付款但未在指定日期之前付款的任何付款将直接向客人收取。
  • 即使客人在开始承包客房后自愿选择不入住,仍应收取住宿费。
  • 对于包含膳食或其他服务的住宿套餐,即使客人自愿选择不使用上述服务等,仍将收取此类膳食或其他服务的费用。
  • 除基本住宿费以外的各种可选服务的费用,包括食品/饮料和停车费,应以现金(以日元)支付。
  • 在第6条第1款规定的入住时间以外入住订约客房的客人应支付以下额外费用;但是,前提是这仅在客人事先向前台要求并得到酒店同意的情况下适用于以下非工作时间:

额外费用

  • 每人/小时1,000日元(含税)
  • 1:00 PM后退房后使用客房:一日住宿费(正常价格)

*额外费用应以现金(日本货币)支付。

●工作时间,安全卫生控制(第6条)

  • 住客有权在到达日期的第二天3:00 pm(入住时间)至11:00 am(退房时间)使用合同规定的客房。
  • 除非得到客人的要求并得到酒店的同意,否则客人无权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以外入住合同客房,即使连续两天也是如此。
  • 即使在客人有权使用客房的时间或酒店同意使用客人的时间,酒店也可以联系客房,进入客房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以达到安全和卫生控制的目的。房间,无论是否事先提出任何住宿要求。
  • 饭店对于旅客因根据前述条款采取的措施而遭受的任何损害和/或利润损失概不负责。

●客房内的行李及物品(第7条)

酒店将在退房后移走留在客房内的客人的行李和财物。
如果客房由于行李和行李而无法使用,将收取住宿费(常规费率)。
即使由于连续入住一天的客人将行李或财物遗留在客房中,但自愿选择不过夜,住宿仍会收取住宿费。

●客房清洁(第8条)

  • 如果在上午11:00之前没有将房钥匙归还前台,酒店将与客房联系,以确定是否需要打扫房间。
  • 在走廊的门上贴上“请勿打扰”或“今天不打扫房间”的标志,即认为客人拒绝清洁。
  • 但是,如果酒店出于安全和卫生原因认为有必要,将按要求清洁客房。
    此外,酒店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联系或进入客房。
  • 出于卫生控制的原因,客房和行李可能会为了清洁而移动。
    对于不留在前台保管的任何被盗或丢失的物品,酒店概不负责。
  • 旅客无权拒绝上述四个条款的规定。
  • 当天上午10:00之前,将接受有关房间清洁的请求,包括是否要求进行房间清洁。
  • 酒店对上述六条规定所造成的任何损害和/或利润损失概不负责。

●拒绝住宿合同(第9条)

在以下情况下,酒店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申请:

  • 申请住宿合同不符合这些条款和条件;
  • 该酒店已被预订满,没有房间。
  • 寻求住宿的个人被视为有可能违反法律或在住宿方面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行事;
  • 寻求住宿的个人被视为感染了传染病;
  • 酒店确定所提供的用户信息(例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不真实;
  • 寻求住宿的个人被视为对他人造成极大的滋扰;
  • 寻求住宿的个人被严重陶醉或行为异常,并从事危害酒店顺利运营或对他人造成滋扰的行为;
  • 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只能由未成年人住宿;
  • 申请住宿合同的目的是将住宿权转让给他人;
  • 寻求住宿的个人被视为属于以下a)至c)项中的任何一项:
    • 反社会势力,包括《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防止不公正行为法》(1991年第77号法案)(以下简称“ OCG”)第2-2条所规定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该组织是该组织规定的OCG成员该法第2-6条(以下简称为“ OCG成员”),OCG的准成员以及与OCG有关系的人士;
    • 由OCG或OCG成员控制业务活动的实体或其他机构;要么
    • 具有OCG成员的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他有关个人的实体;
  • 在住宿方面,对酒店提出了暴力或胁迫性要求或承担不合理负担的要求;
  • 由于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酒店无法提供其设施的使用;
  • 由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指定;要么
  • 在酒店确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均会干扰设施的管理和/或运营。

●取消住宿合同(第10条)

  • 如果住宿合同全部或部分被取消,则应按照附件2中规定的政策向住宿合同的申请人(以下称“申请人”)收取取消费用。
  • 如果在住宿日期晚上8:00(或预计到达时间后一小时,如果提前明确指出)之前没有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出现申请人,则该住宿合同申请应视为已被取消并收取相当于住宿日期取消费用的取消费用。
  • 如果可以证明由于前者未到场而未事先通知导致取消依照前一条款的取消是由于未到达或火车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则不收取第1条规定的取消费用归属于申请人。

(第11条)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住宿合同的申请可以被取消:

  • 在第9条第(1)款至第(14)款规定的情况下;
  • 如果在规定日期之前未提供第2条第1款规定的详细信息,则要么
  • 如果要求,则不能在指定日期之前支付保证金。

(第十二条)

在以下情况下,酒店可以取消住宿合同:

  • 根据《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防止不公正行为法》以及地方政府或其有关机构的法令或其他反社会力量的规定,确定来宾是OCG的成员或与OCG有关系;
  • 客人从事或有责任从事暴力,恐吓,勒索,不正当要求,赌博,拥有或使用毒品/枪支/镶边武器等行为,滋扰其他客人或针对他人的其他行为酒店场所内的法律或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
  • 来宾可以明确识别出感染了传染性疾病;
  • 要求酒店提供超出合理水平的服务或承担不合理的住宿负担;
  • 客人擅自对酒店内外的建筑物/设施/家具/借用或租用的设备进行损坏/遗失/遗失;
  • 客人所从事的行为会对消防/消防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在床上吸烟和篡改消防设备;
  • 旅客转让或出售或试图转让或出售全部或部分住宿权;
  • 住宿合同是通过旅行社签订的,尚未确认由该旅行社支付的住宿费。
    如果在金融机构营业时间即将结束之前通过转账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了付款,则无论该金融机构的营业时间如何,付款也被视为未确认,但是当天可能无法确认这种转账的事实因为转账的第二天是银行假期;
  • 由于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酒店无法提供住宿;
  • 客人未遵守酒店的房屋条例;要么
  • 由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指定。

●拒绝继续住宿(第13条)

一旦被接受,无论住宿时间长短,酒店均可拒绝继续住宿:

  • 在第9条第(1)款至第(14)款规定的情况下;要么
  • 如果客人未能遵守酒店的房屋条例。

●遵守房屋条例(第14条)

  • 旅客在酒店房内时应遵守酒店的房屋条例。
  • 对于因不遵守这些条款和条件以及房屋条例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利润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停车责任(第十五条)

  • 当客人使用酒店停车场时,酒店仅提供停车位,并且不负责保管客人的车辆,无论前台是否留有此类车辆的钥匙以作保管。
    对于因泊车损坏或人身伤害引起的任何事故,酒店概不负责。
  • 请勿将贵重物品或其他物品停放在停车场。对于在停车场丢失或被盗的任何物品,酒店概不负责。
  • 当酒店停车场已满时,酒店可能会将客人转介至合同停车位。要求客人遵守合同停车的收费,使用规定和其他使用条款,因为它们与酒店的收费有所不同。

●客人的责任(第十六条)

客人应赔偿酒店因其故意或疏忽而造成的酒店损失。饭店应进一步要求旅客赔偿由于该旅客的故意或疏忽而停止使用设施而造成的利润损失。

●旅客的行李及物品的保管或旅客留下的物品(第十七条)

  • 只有在客人提前联系酒店并且酒店同意的情况下,才应将在该客人抵达之前带入酒店的客人的财产拘留。酒店不代表旅客支付任何此类行李等的运费。这同样适用于交付给客人的邮政/快递包裹。
  • 通常,退房后客人留下的物品或物品将被保留三(3)个月,从发现此类物品之日算起
    保质期已过的物品或物品将被处理。
    保留在冰箱中的所有物品,食品和饮料以及杂志以及任何容易腐烂或质量改变的物品都将由酒店选择处置。
  • 旅馆有权检查遗留的财物或物品的内容,以便根据其性质进行适当处理,并将这些财物等退还给所有者,或根据需要按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客人无权反对这些程序。
  • 通常,酒店不会致电客人(或物品所属的人)留下的物品
  • 因前四条款的规定造成的任何损害和/或利润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互联网的使用(第18条)

  • 使用内部互联网服务后,访客应独自负责保护/维护所连接的PC,手机和通信终端的安全性。
  • 酒店不提供针对终端环境和/或访客独有的各种设置的技术支持。
  • 请注意,根据酒店位置的不同,有些地区可能无法到达波浪或波浪强度不足以使用。
  • 内部互联网服务不能保证其使用。
    对于与以下情况有关的故障,损失和利润损失,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由于访客使用的终端,软件或其设置而无法使用互联网;
    • 病毒感染,数据丢失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 未经授权的使用,包括传输垃圾邮件,使用文件共享软件,传输可疑数据包和使用端口;
      如果发现此类使用,酒店将停止提供互联网服务。
    • 由于大量客人同时使用客房上网服务而导致的数据通信速度降低;
    • 由于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通信服务中断;和
    • 由于旅馆通信系统故障或服务提供商通信故障等原因而无法使用互联网。

●管理语言(第19条)

除日语以外,还可以用英语或其他语言制定本住宿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但是,如果日语版本与用另一种语言编写的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差异,则应以日语版本在所有方面为准。

●协议管辖权(第20条)

  •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本“住宿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受日本法律管辖,解释和适用。
  • 与住宿合同条款和条件有关的任何司法诉讼,应首先提交给长崎地方法院的专属管辖权,长崎地方法院对酒店的位置具有管辖权。

附件1住宿费用明细(相对于第2条第6款)

分类 描述
客人应支付的总金额 住宿费用 1.基本住宿费
2.服务费(已包含在基本住宿费中)
额外费用 3.餐饮费及其他费用
4.服务费(已包含在服务费中)
5.营业税
分类 描述
客人应支付的总金额 住宿费用 1.基本住宿费
2.服务费(已包含在基本住宿费中)
额外费用 3.餐饮费及其他费用
4.服务费(已包含在服务费中)
5.营业税

注意:
1.基本住宿费用按酒店网站上公布的价目表计算。
2.酒店向儿童收取与成人相同的住宿费,但对于未提供床上用品和餐点的小学生以下儿童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可能会根据季节和住宿计划设置儿童和婴儿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客人。

附件2取消收费政策(相对于第10条第1款)
取消通知的日期

没有出现 当天住宿 住宿日前2天 住宿日前9天
个人客人
(最多9人)
100% 80% 20% --
团体嘉宾
(10人或以上)
100% 80% 20% 10%
没有出现
个人客人
(最多9人)
100%
团体嘉宾
(10人或以上)
100%
当天住宿
个人客人
(最多9人)
80%
团体嘉宾
(10人或以上)
80%
住宿日前2天
个人客人
(最多9人)
20%
团体嘉宾
(10人或以上)
20%
住宿日前9天
个人客人
(最多9人)
团体嘉宾
(10人或以上)
20%

注意:
1.百分比表示罚款与基本住宿费的比率。
2.如果缩短合同天数,无论缩短的天数,将收取一天的罚款。